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

2019-04-11 / 媒体聚焦

近日,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文件,启动今年全省中小学(含幼儿园)教师职称评审工作。

评审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、薄弱学校流动,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、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。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,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,不作论文要求,侧重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,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。

评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,注重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,坚持实行“水平能力测试+专家综合评审”方式。其中,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,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、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。鼓励采用说课讲课、面试答辩、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评老师录制当年一节课的讲课光盘,作为评价的参考要素。

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仍实行总量控制。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的倾斜力度,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,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%(含副职)。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,可以组织教师跨校评聘。 同时,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,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。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。

评审对中小学、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,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,推荐单位要通过考核测评、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,师德有问题的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。

Process

报名流程

以下为完整的报名与学习流程,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招生老师。

01

咨询了解

说明自身学历情况与提升需求,招生老师结合时间安排推荐合适的通道与院校专业。

02

确认报名

提交身份证、前置学历证明等材料,核对报考信息并签订报名协议。

03

注册备案

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完成考生注册与助学备案,获取准考证号。

04

学习备考

线上课程配合教材自学,教务老师跟踪学习进度,考前组织重点串讲。

05

参加考试

按考试计划参加统考,成绩合格后申请毕业,本科段符合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。